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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荣誉 再创佳绩
——检查组一行到股份公司进行全国文明单位复检
时间:2017-08-29  浏览:0次  来源:  作者:

8月28日,由省国资委宣传处处长法自领带领的全国文明单位国资委复检小组,到股份公司进行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听取了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谦益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情况汇报。李谦益同志从公司文明建设创建机制、载体、方式、特色以及成效等五个方面,对公司自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李谦益指出,三年来,我公司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内涵,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时上传创建活动资料。2015年、2016年公司连续两年网络测评成绩均超过达标成绩70分,今年测评分数截止目前也已超过50分。

公司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企业文明和谐发展,促使了企业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公司也因此获得了众多荣誉,2015-2016年公司共获得表彰37项,其中国家部委级表彰3项,省级表彰17项,获得科技创新专利6项。近年,安康公司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汉投公司的洋县分公司荣获“县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标兵单位”;城燃公司的宜川、志丹分公司分别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杨凌分公司的杨凌分输站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延安分公司的志丹压气站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化子坪首站荣获“县级文明单位”;西安分公司的义和分输站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和“县级青年文明号”;泾河撬装站荣获“市级巾帼文明岗”和“县级文明单位”称号。这些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员工共同奋斗的结果,今后公司还要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力度不减弱、工作标准不降低,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迈上新台阶。

法自领处长代表省国资委首先对近三年公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所做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股份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载体丰富、氛围浓厚、成效显著,发挥了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

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周东,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委宣传部 白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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